“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高法定婚龄,这是当时特定社会环境下、由计划生育政策引起的,那么现在社会条件发生变化了,政策鼓励生育了,为什么不让法定婚龄回归到原本呢?”薛宁兰说。
中国新闻周刊:二十大报告提到,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你看来,怎样才能实现“质”的提升?“有效”二字又如何理解?此外,量的增长如何才是“合理”的?
同济大学法学院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徐文海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观察到一些反对降低婚龄的声音是认为“18岁还不成熟”,“也有人提出可以增加到20岁,把它当做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来对待,但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法律应不应当为了照顾那些做不到的人,而去限制那些已经做到的人呢?这就有种‘爹味’很重的感觉。”《李宗?全集在线播放》 我国社会长久以来都是“普婚普育”,婚姻往往是生育的前奏。在1980年《婚姻法》中,“婚”与“育”都有倡导性表述——其第六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半年后,10月14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刘文新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他的代表资格终止。
“那时的社会背景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的30多年,我国人口迅速增长。1980年《婚姻法》将男女法定婚龄分别提高两岁,是受到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这一社会因素的制约,以此推动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落实。”薛宁兰介绍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