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联合国有关妇女人权保护的最重要最全面的法律文件,被称为“妇女权利宪章”,中国政府于1980年签署了该公约,成为最早的缔约国之一。
2020年,薛宁兰在《东方法学》期刊上刊发了《社会转型中的婚姻家庭法制新面向》一文,详述了对降低法定婚龄的思考。文中,她主张未来将男女法定婚龄一并确立为18周岁,与成年年龄相等。
对于上述规定,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曾解释道,第十八条中规定的“晚婚”是指超过法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3年以上初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为晚婚;“晚育”是通常指已婚育龄夫妻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即妇女24周岁生育子女为晚育。《污视频链接》 徐文海也支持将法定婚龄设定为成年年龄,“降低法定婚龄,可以消除民法典总则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规定与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差异,这有利于《民法典》内部协调一致”。
“造成生育率低的原因十分复杂,人口政策、城市化、教育水平、生育成本等多种原因均可能导致生育意愿降低。但相对于其他国家生育率的逐步下降,晚婚晚育政策显然是我国生育率快速降低的重要因素。”鲁晓明进一步阐述道。
Politico的文章在此处再次以巴拿马为例,表示有巴拿马方面的官员就说,其实该国对中国的投资也是有所保留的,有些中国的项目就没有批准,可美国却并没有趁机进入,美国的官员在访问巴拿马时反而是要么对该国的腐败问题说教,要么就是在空洞地警告该国当心中国,却没有拿出能切实替代北京提出的贸易、基础设施和其他援助的备选方案。/p>